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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监督、检查、服务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信访督查督办平台网站,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中央编办、监察部日前颁布实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全文如下: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当互相支持,协作配合。

第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

(一)国务院所属的行政机构;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行政机构;

(三)事业单位。

第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察机关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一)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地方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限额、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五)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七)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情况;

(八)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七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公开其政策规定、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加强督查督办问责工作。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督促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社会公开,督查督办岗位是做什么的。

第八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每年组织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九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订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通知;

(四)组织实施;

(五)报告检查情况;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可以不事先通知。

重大检查活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会同监察机关联合进行。

第十条实施机构编制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申辩。

第十三条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责成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调查核实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并应当进行督办;必要时,可派出督促检查组进行督查。

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转的查核件,应当在60日内报告办理结果;逾期不能报告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监察机关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应当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对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凡弄虚作假、妨碍监督检查以及对监督检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通报批评;

(二)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

(三)予以纠正;

(四)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

(五)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

(一)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办法法,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的;

(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三)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处理:

(一)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职数配备的;

(二)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

(三)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的;

(四)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的;

(五)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或者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

(六)为超编人员核拨经费或者办理录用、调任、社会保障等手续的;

(七)统计信息失实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

(八)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有本条第(三)、(五)、(六)项行为之一的,可以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十九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处理:

(一)超机构限额审批机构,超越权限提高机构规格、加挂机构牌子、变更机构性质或者名称的;

(二)超编制限额审批编制,或者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的;

(三)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的,属于监察对象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不属于监察对象的,移送任免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察机关发现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受理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机制。

第二十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信息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网络。

第二十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其他机关、团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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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工作

一、督察工作的意义。

督察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企业,它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一是围绕着人员管理开展的工作,一个是围绕着生产管理开展的工作,督察工作就是基于这两个职能之间的对人员及生产具有协助管理职能的部门。也可以说,是个监督检察职能部门。这种监督检察不是对员工的不信任,是在充分信任各部门及各位员工,尊重各部门、各级管理者、员工的职权的基础上,作到既杜绝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又不要过多干预部门内部的事务。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工作,但种独立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督察办,就是在这种信任与检查、授权与涉权、环节与整体之间实施督察、督办、监督的一个职能部门。通过上述各方面的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实现规划目标。具体的说,督察督办工作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工作层面。

1、督察办公室能起到各部门工作进度监督员的作用。按照公司总体工作布局,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各部门肩负着各自的职能,这种职能体现在各个不同的阶段,比如,现阶段后勤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是工程建设,人力资源部门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招聘、引进公司管理人才和解决被聘人员实习期过后的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劳资福利等问题,市场部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拓市场的调研及分公司的设置问题等等。督察办公室就是要掌握各部门阶段工作进度,进行及时有力的监督督办,通过督办对部门工作起到提醒、催促的作用,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共同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这就是对部门工作起到监督员的作用。

2、督察办公室能起到各岗位工作强化剂的作用。一个部门的工作是由若干个岗位组成的,在必要的情况下,督察督办工作要深入到若干个岗位实施直接督办。例如,后勤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车辆使用管理、法律事务等各岗的某一阶段工作,税务局督查督办管理制度,督察办公室都将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依据后勤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车辆使用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各专项规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督办,这种督办是最现实、最直接、最有针对性的督办,它的作用是通过自身的工作强化各岗位工作,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目标。

3、督察办公室能起到促进办事效率提高助推器的作用。办事效率是检验办事过程的尺度。实际工作中往往会有这样几种情况:一种是需要通过一个长久的过程才能体现效果如果不重视每个阶段的效果,不重视每个阶段的环节上的效果,就无法实现最初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督办工作的着力点,就应该放在督办助推环节效果上;一种是因为责任主体的不重视、执行力不强或其它的原因导致事情只有一个过程,但最后不了之了,这种情况督办的工作重点就放在责任主体的思想及行为薄弱环节上;再一种是阶段性的工作,比如说限时一周完成,落实差如何督查督办制度,或者一月完成,这就是阶段性的工作,这种工作,过程短,效果体现的快,督办工作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抓住重点进行。既要促过程的可行性、紧迫性,又要促效果,即要促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圆满的效果。这种工作过程中各环节的督办,对于效果的产生实际起到了一种助推器的作用。如果一项工作,经历了全部过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要论责任的话,除经办人所在部门和其本人要担责任外,督察办也有督办不到位、督办不力的责任。因此,不论是过程上的督办,还是环节督办,起主导作用的是经办单位或经办人,督办只是辅导作用,只有实施两者更好地有机结合,才能保证工作过程适度,环节突出,效果明显。督察办检验效果是重要的,但一定不要忽视过程,效果有一般,有较好,有突出之分,各种效果都是过程的反应。一般的过程取得的效果就一般,较好的过程就会出现较好地效果,准确有力、简便易行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就必然产生突出效果,因此督办这种催化剂就是要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法、步骤、措施、环节进行督办,才能全面助推突出效果的产生。

4、督察办公室能起到员工健康成长的医生作用。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社会大家庭有国家制订的法律法规,企业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就是一纸空文,对少数人的强制恰是为了对多数人的激励。我们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都能做到思想、行为依从法规,依从制度,健康成长。但是,如果存在少数人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以身试法,逆潮流而动,逆法而动,逆规章制度而动,我们应该怎么办?督察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要及时察觉、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协助领导给予及时纠正。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做的这些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机制建立,对事不对人,教育、疏导、化解为主,惩处为辅,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通过各种相应方法、措施、手段,使有某些缺点、错误或者严重问题的人及时得到教育、改正。从这种意义上讲,督察办的工作就是医生,希望各位同事能首先自己把好关,常常问我反思自己的思想行为,并能愉快的接受监督检查、批评教育,达到改正之目的。

5、督察办公室能起到领导掌控全局、正确导向的助手作用。督察办公室是上对公司领导负责,对公司各项工作负责,对全体员工负责的工作部门。其中,最主要的是为公司领导掌控全局、实施正确导向提供助手作用。督察、督办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特殊问题要立即汇报,领导交办的问题要坚决办好。

二、基本作法

勤、高、准、促、改、报。

1、勤:勤,主要指得是我们自身工作。一是要勤学,因为我们目前不具备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技能知识,这就要学,不学,就不知道各部门工作该怎样督办,该怎样督察,它的实质是什么。业精于勤,只有深入到部门去学,深入到每位同事当中去学,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才能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二是要勤问,问的过程,就是了解情况的过程,问的对象,就是督察的相关范围。大家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把工作做好,关于督查督办的个人述职,我们勤问,也衷心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实实在在的答复,不要遮掩,也不要回避。共同讨论,齐心协力,使任务完成好,使督办工作到位,共同为公司的各项工作负责任。三是要勤沟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沟通有效化。督察办将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与各部门、各相关人员充分的协商、充分的探讨,怎样才能达到办好事情的目的,然后共同努力,体现办的力度、督的效果。

2、高,就是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党委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打铁先得自身硬,如果督办人员掌握不了被督办工作的实质,如果掌握不了职工的思想动态,如果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所进行的督办就只能是敷衍了事、走过场、纸上谈兵,局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就只能是盲目的行使职权。因此,非但不能起到督察督办的效果,反而会误入歧途,给工作带来损失,这就要求督察办要千方百计的锤炼自己,逐步达到高素质、多功能的境界。

3、准,就是对所督办中发现问题的认识程度。做到不以“可能是”、“或者是”这样那样下结论,不以想当然、差不多下结论,不以偏听偏信,自以为是下结论。做到一切结论产生于实事求是的分析、深入的调查研究,达到所做出的结论,不缩小、不夸大,准确无误。

4、促,是督办工作的重要目的之一。督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要通过督办督察促进各部门、各位员工齐心协力、一事一策、一事多策、限人限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的优化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好的效果效益。在实现企业持续累进发展的前提下,实现职工职业发展愿景。

5、改,就是要改革。不仅督察办,大家所在部门的许多工作都是在实施中不断的改革,改革的本身就是创新。改革创新能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就是公司发展的强大动力,这是改革的一个方面;改革的另一个方面要就是不适应公司和时代要求的一切滞后的观念、打破陈旧不合时宜的思想禁锢,推陈出新。

6、报,就是对督察的问题的报告。对督了不办,消极应付,对督了不改,仍然我行我素,对以身试法,置规章制度于不顾,对于不利于公司发展、不利于员工团结、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风险苗头、安全隐患,督察办公室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提示,或者做出口头或文字报告以供领导作出决策。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是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讲究的是部门的精诚协作。无论小事大事,只有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排除阻力,取得成功。所以,督察办会为各部门的工作做好督办服务工作,也请各部门予以配合和帮助,也希望大家理解“报”的重要性,“报”是对责任主体的负责,是对公司整体工作的负责,某种程度也是对大家共同利益的负责。否则不但辜负了领导的期望,辜负了肩上所担负的责任,而且工作也会渎职。督查督办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政令畅通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因此,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提高基层地税机关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现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谈谈县局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几点意见。一、目前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县局在督查工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长期以来,基层督查督办工作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布置多、督查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通报代替检查的现象。具体来讲,影响督查督办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少数领导思想上往往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电话督查督办巡察整改情况,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咬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部分干部也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限于发通知、打电话,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二)制度机制上不够健全。工作机制是影响督查督办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基层地税机关还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操作流程。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县级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督查部门,也没有专职岗位,导致工作中缺少计划、没有重点、方法单一。尚未建立完善的督查工作考核机制,督查工作主要依靠领导权威、部门力量,甚至个人感情开展工作。(三)督查力度上不够到位。在政务督查督办的实践中,还存在着抓而不实、抓而不力,以及推诿扯皮、淡化责任等问题。有的搞搞形式,做做样子,不深入基层、不调查实情、不研究分析、不解决问题;有的落实督办件责任不清,不得要领,落实不到位;有的不注意钻研业务,力气没少下,效果不明显,徒劳无功。二、关于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更新理念,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一是提升班子成员的领导意识。没有领导的重视,提升对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就没有督查的权威。要把督查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抓督查、抓落实的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领导的影响力,对督查人员和督查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尤其在重大任务落实等督查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领导更应亲自参与、大力支持,树立督查工作应有的权威。二是增强全体人员的督查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督查的文件,着力提高认识,明确督查机构的职责以及自己应当遵守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齐抓共管意识。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与各科室的沟通联系和交流、掌握实际情况,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二)完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督查机制。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地税部门职能特点和客观实际的政务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其他县市局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特别是对于上级局交办事项、“三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事项以及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二是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度。对于各项政务督查活动与督查事项,要详细制定操作细则,认真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记录,完备各项程序手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督查工作责任。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三是完善督查督办通报制度。实行督查督办工作适时通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决策督办事项,采取适时通报工作进度,以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对专项督查督办和集中督办事项,继续采取定期通报形式予以推动;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做好汇报,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随时通报批评。(三)奖优罚劣,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督查督办工作要坚持问责机制,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奖优罚劣,对工作突出的我们重奖,对于工作不利的,我们进行重罚,切实保障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督查督办问责力度。没有力度的督查等于没督查,没有力度的落实等于不落实。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科室年终考核目标,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督查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地税部门督查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督查督办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自觉落实的积极性、激发干部克服困难的创造欲。对全年督查督办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同时,对在督查督办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在年终进行评先评优时进行优先考虑,对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总而言之,在新的形势下,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增强主动性,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前提;加强沟通、畅通渠道,发挥协调性,是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基础。督查督办工作决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抓督查、抓督办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领导班子主抓、督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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