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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叙述了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办法(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文字、图片、最新资讯等各方面信息。
如何提高督查工作的实效
我结合开展督查工作的实际,谈谈对做好督查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抓督查,干部素质是前提
督查干部的素质决定督查工作质量的好坏。督查干部在外代表县委执行督办检查工作,通俗点说,督查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县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干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质,加强道德修养。
一是理论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紧跟县委决策部署抓落实,围绕县委领导工作意图抓督办,如果督查干部理论水平不高,思维跟不上领导节奏,不能准确把握领导意图,督办工作就会跑偏主题,达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领导意图,造成工作失误。抓督查是为了促进工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就发现不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谈不上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专报、督办通报、结果汇报,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误大事。
二是政治素质要强。督查干部抓督查,一定要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准确理解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意图。现阶段,就是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推进“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省际物流聚散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督查干部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要做到遇事能处理,工作有办法。对具体工作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实际,又要把握分寸,实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达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养要好。督查干部一定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处事公道正派,要通过抓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督察干部主要是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能一身正气、不偏不倚抓督查,县委的权威就会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门的执行力就会不断加强。如果督察干部自身不正,搞歪风邪气,走歪门邪道,借领导名义、借工作名义谋私利,搞小动作,不但会损害县委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还会使县委政府的决策流于形式,政绩毁于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态度是关键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严、准、硬”的工作态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做到件件着落快,事事回音快。为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工作情况、决策信息。近年来,凡是重要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县委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我们都迅速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紧跟领导决策部署抓督查,不让工作在执行中延误,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督查处理要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为端正,决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查必清、办必果。近几年,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们对信访案件,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批办件严格按要求登记,按时限督办,按规矩回复,对敷衍了事的坚决要求重办快办,对办理不尽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实行追责。
三是督查反馈要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属于遵令而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以浩然的正气查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学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目标管理与督促检查相结合。为了确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督促检查的实效性,要坚持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实行立项督查,把目标管理同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使督查工作跟着目标走,目标定到哪里,任务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里。比如:我们每年对《县委会议纪要》和《常委会议纪要》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按月进行督办,并采取立项、消号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项工作的督办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综合协调与督查调研相结合。综合协调和督查调研是督促检查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为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就必须注重抓好协调并依靠各部门人员加强整体配合,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难题,与督查对象共同抓好落实。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与主动督查相结合。抓督促检查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抓督查原则上是在领导决策安排部署之后开展工作,属被动督查。但在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坚持原则和充分领会领导意图、贯彻领导指示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主动服务的自觉性,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开展好主动督查,有效促进督查工作的开展。
如何提高基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一)、注重素质培养,提升“三种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过硬的素质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把提升自身能力放在首位,不断历练,提高素质,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政治定力是对纪检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纪检干部更需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三严三实”。
二要敢于动真碰硬,提升执纪能力。秉公执纪是纪检干部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在执纪办案中,纪检干部要本着对党、对单位、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尊重事实,头脑清醒,不徇私情。严格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对各类腐败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攥起拳来惩治,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能力。纪检工作,涉及领域广泛,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纪检干部认真践行持之以恒、不懈奋斗的精神,加强纪检业务学习,及时转化学习成果,努力做到会监督、善监督,更好地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二)、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三个强化”
一要强化纪检干部自身的思想转变。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打破思维定式,坚决克服传统惯性思维的束缚,及时调整思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思想转变。目前,在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过程中,镇(社管中心)纪委的监督责任没能充分发挥或主动发挥。为此,在进一步理清纪委自身职责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转变相关职能部门以往唯有纪检部门能监督的惯性思维,自觉履行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
三要强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涵,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才能保证纪委地位的权威性,确保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只有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责,才能更好地协助党委做好党内监督工作。
(三)、聚焦主业主责,做到“二个改进”
一要找准切入点,改进执纪监督方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办案。从“样样牵头”向突出纪检主业转变;从错位、越位向准确定位转变;突出专项督查的震慑作用,改进督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从泛泛督查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以查办、督办、约谈、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等为重点,从事前、事中监督向再监督转变。
二是注重抓早抓小,改进查办案件方式。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改进执纪办案模式,对违规问题快查快办,在规定时限内查清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抓早抓小,认真核查各渠道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管理的引领、激励、约束等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约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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